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经济学院张赫行、海运学院韦宗仁、农学院周正英3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曾因成绩原因被学校两次作学业警告处理(见校教务〔2016〕95号、〔2017〕80号、〔2018〕96号文),截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以上3名学生未获得的学分数累计再次达到或超过25学分,第三次达到学业警告条件。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5〕12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拟对以上3位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告。
教务处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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