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大学生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
申报及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研究创新性实验管理暂行办法》(校设备[2006]8号)的精神,学校拟开展2008年度大学生研究创新实验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06级、2007级、2008级品学兼优、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尤其在实验动手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均可申报。
二、选题原则
1、创新性实验项目要突出科学研究的特点,尽可能抓住本学科、本专业的前沿问题或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2、项目要有实质性的创新性和探索性,要突出项目内容的原创性、实施过程的自主性、研究成果的高效性。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切忌“大而空”。
3、以应用为目标的基础研究,应用背景要论述清楚;研究性、开发性实验项目,要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
4、项目研究内容应在1年内能够完成,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提前递交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延长时间不超过半年,且必须在项目组组长毕业前完成。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的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指导教师由学生自主选定或由学院指配,项目根据需要可增配一名实验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科研经费充足。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仅限1项。
2、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项目至少有3名学生参加。学校鼓励学生自行组建团队,团队要搭配合理,分工明确;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
3、已经获得学校资助并正在实施的大学生研究创新实验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申报立项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学生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本通知的选题要求进行自主选题,也可在指导教师的推荐下,拟定研究项目。由项目组组长负责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12月10日前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议推荐。学院对拟申报项目的基础条件以及申报人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核筛选,推荐优秀项目。学院须于12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的项目申报表、《××学院大学生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3、学校组织评审。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之后学校发文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4、项目负责人签定协议书。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在一周内与教务处签订《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协议书》(附件3)。不按时签订协议书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项目资助与经费支出
1、学校对农、理、工科类项目每项资助1600元,大文科类项目每项资助800元。
2、学校优先考虑资助指导教师为国家特色专业、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团队的项目。
3、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实验项目所需的材料、药品、试剂、资料等。由指导教师按程序报销,超支不补。
六、成果要求
项目在结题时必须提供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录用通知);或提交在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开发的产品、实物(如模型、程序等)等。发表的论文或获奖的项目第一作者署名学生,指导教师为通讯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同时注明“受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研究创新性实验基金资助”。
七、其他
1、从2008年起,由教务处负责“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基金”的管理,相关事宜可与教务处考试管理科乔老师联系。
2、报送教务处的项目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3、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教务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2396023;电子邮箱:
教 务 处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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