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巡查安排的通知
作者:史丽娟 时间:2023-03-07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部署,第一周已组织开展了集中教学检查。现将我校湖光校区、海滨校区2023年春季学期第2周以后(含第2周)的本科教学巡查安排公布如下(详见附件1~2),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教学巡查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2-9周,具体安排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附件1》(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第10-13周为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第14-19周随考试巡考进行。
二、检查形式和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巡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附件1)》落实参加检查人员。每组负责人负责分配安排本小组教学检查任务,督促各位检查人员准时到位,不得缺席。如确有急事需请假的必须报告本组负责人,同时找人替换。
2.海滨校区以海运学院和海洋工程学院自查和互查为主,按照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检巡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附件1)》,要求落实好教学检查工作,做好教学检查记录和资料归档以备检查。
3.法定节假日前后全天检查共5大节,其它时间检查第4、5大节。检查时须2人以上同时在场,对有问题的情况进行详细准确记录。
4.检查过程如发现以下情况请务必在教务系统的“教学巡查“如实记录:
(1) 教室里无教师无学生,请走进教室查看黑板上是否有注明调整到别的教室,如有请到相关教室进行巡查,如无请如实记录;
(2) 教室里有学生无教师,请务必联系教师本人(课表上有联系电话)或联系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员,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并将情况如实记录;
(3) 教师迟到或早退。
(4) 其它异常情况。
5.如教学巡查无异常情况,只需填写某一门课堂的教学巡查结果并在备注栏说明检查的具体楼层即可。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须在2日内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的“教务系统”提交检查结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教学巡查操作指南》,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质量保障科陈老师,联系电话:2383363。
6.检查所需的课表于检查前一天上传至教学工作群共享,检查人员自行打印,备齐课表进行检查。
三、其他
1.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教学质量保障科史丽娟,办公电话:2383363,18933796767,电子邮箱:jxzlbzk@gdo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522室。
2.阳江校区参照本通知,结合校区实际,统筹做好校区的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巡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另行通知)
附件2:教学巡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