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3年秋季赴韩国、台湾交流生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3-04-04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汉阳大学、台湾海洋大学、佛光大学签署的学术交流合作协议,拟于2023年秋季选派学生赴上述高校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派往学校 |
免学分费名额 |
自费名额 |
韩国汉阳大学 |
|
20 |
台湾海洋大学 |
2 |
3 |
佛光大学 |
5 |
15 |
原则上每专业最多派出1名免学分费名额。
二、选拔对象
2020~2021级在校本科生
三、派遣时间
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
四、选拔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有刻苦钻研、奋发进取的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境)学习任务(乙肝患者、乙肝携带者或有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均不能申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无不良生活习惯,无违纪、违法或受处分记录。并由学院出具在校期间思想表现鉴定。
3.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须达到3.0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
4.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没有拖欠学费或其他费用,能够负担在台湾、韩国的生活及其他费用。
5.申请韩国学校的学生要有英语、韩语基础。
6.本人自愿,遵守学校派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