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实验班和卓越班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时间:2023-09-07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目前创新人才和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对2023级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上学期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学院工作计划,已安排了滨海农业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2023级实验班、卓越班的课程。请这五个学院按照既定的遴选办法开展工作,工作流程可参考2016年学校遴选工作安排(附件2)。由于2023级新生部分课程实行选课制,为不影响学生选课,请于9月16日前把《报名、面试及录取名单》(附件1)电子版发到实践科邮箱:edu.cn,纸质版学院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双百工程”办公室。
附件:
1.报名、面试及录取名单
2.参考材料:关于做好2016级首批“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和卓越班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双百工程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