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现就我校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2年立项且建设周期为1年的线上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应参加此次验收,若项目已升级为省级立项,按省级项目验收要求参加验收,不参加本次验收,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2022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3)说明延期原因,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项目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一个项目最多只能申请延期1次。
二、结题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申报,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有:
1.项目立项申报书(pdf格式);
2.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和申报指南(附件6),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填写在验收登记表中的成果均须提供佐证,并标明在佐证材料中的页码,例如p12-p13,否则视为无此成果。
3.成果佐证,须制成1个pdf(教材结题需提供学校拟出版教材书稿专家评审表扫描件、学校审批通过的教材出版合同扫描件及教材封面、封底、目录、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版权页扫描页,著作只扫描封面、目录、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版权页,论文扫描封面、该文目录页、正文)。成果佐证要按照项目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佐证材料目录需盖单位公章。
4.课程类建设项目应提供能正常查看的课程网址。
5.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需提交已出版的教材样书一部。
申请延期:填写《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3),单位盖章,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验收平台。
平台申报截止日期:10月25日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需要审核截止日期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教学类管理项目平台”填写审核意见。同时将单位盖章后的《验收结题汇总表》(附件5),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各单位审核截止日期:10月30日
三、其他事项
(一)验收结论
对参加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对验收不通过的,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剩余项目经费全部收回。学校将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列入单位(部门)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下一年度相关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立项指标数。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取得预期成效。
(二)联系人
项目类型 |
联系人 |
电话 |
特色专业建设,“课程思政”试点学院、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课程教研室)、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线下课程、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非涉海涉水专业涉海特色课程 |
姜晓丹 |
2396023 |
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产业学院 |
洪银蝶 |
2383121 |
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
龙学敏 |
2339261 |
教材建设 |
伍萍 |
2383029 |
平台管理负责人 |
陈荣发 |
2383363 |
阳江校区请参照本通知要求,在2023年12月前参照第二项流程,完成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详见《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校教务〔2021〕103号)。
附件:1.应参加2023年度结题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已延期建设一年结题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3.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类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
4.广东海洋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海洋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结题汇总表
6.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7.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操作指南
8.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单位审核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