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第8号)、《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40条)》要求,结合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及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依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专业发展契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达到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目标。
二、制定工作方案
学院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各专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题、开题、指导、查重、评阅(含盲评)、答辩等各阶段实施细则。方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毕设系统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不得晚于学校规定的最后期限(详见《附件1》)。
三、论文选题与指导
1.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应占总数的50%以上,并且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积极推行校企“双导师”制。
2.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整个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把好质量关,做好各阶段指导工作,督促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和纪律,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四、平台使用
为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学校今年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学院各级领导、管理员(教务员)、指导教师及学生,以各自角色在毕设系统中做相应的操作(使用说明见附件2),并按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附件1)要求按时执行。
五、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安排
按要求撰写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需在毕设系统三个模块中分别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具体模块与操作详见《附件5》。
六、评阅工作安排
今年继续按照往年的做法,全校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环节均采用盲审方式(以下简称盲评)进行。
1.学院务必加强对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督查,确保论文评审客观公正、科学严谨。
2.盲评资格的确定。指导教师依据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评定成绩为合格、且查重检测全文重复率不超过30%(含)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获得盲评资格。学院审核后确定参加盲评名单。
3.获得盲评资格的学生务必在毕设系统中上传盲评版毕业论文(设计)。
盲评版是指删除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及学生个人信息(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未删除相关信息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无法在毕设系统中成功提交的。
4.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安排院内(外)盲评,由各专业评阅小组具体实施。
5.评阅教师依据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同时要注重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的“合格性”考察,给出盲评意见及成绩。
6.盲评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要由学院重新组织评议。
7.学生及指导教师对盲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院全部论文(设计)盲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和指导教师针对评审意见逐条列出详尽申诉理由,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盲评版(不得修改)。学院相关专业答辩委员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论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七、答辩工作安排
答辩时间安排参照附件1执行。建议在6月上旬(第14周)完成答辩工作。
1.答辩资格。盲评和抽检通过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程参加所在小组的答辩活动。
2.答辩方式。原则上全部学生均应回校线下答辩。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回校者,经教务处同意后,可线上答辩,答辩程序、答辩要求与标准、答辩委员会组成等应与线下答辩一致,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同时必须做好在线答辩过程视频材料留存和备案,建议各答辩小组指定专人全程录音或录像(屏)。
3.答辩材料整理。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在毕设系统提交答辩组意见、答辩记录和成绩。各组学生答辩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材料归档备查。
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提交
务必在学院毕业资格审核结束前两日(具体日期由教务处教务科安排),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录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以免影响全校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及工作总结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教学系、各专业依据教育部《办法》要求,结合盲评结果及毕设系统中提供的统计数据,对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盲评结果、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情况统计、文档检测结果情况统计均可在毕设系统导出。
1.以专业为单位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6)
2.以学院为单位撰写工作总结(参考提纲见附件7)。
3.7月5日前,请将质量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上传到毕设系统。
十、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洪老师、黎老师,办公地点:湖光校区行政楼521,电话:2383121。
附件: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对照毕设系统操作)
2.“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毕设系统使用手册
4.毕设系统个人信息维护及微信端服务操作说明
5.毕设系统涉及文字复制比检测的模块介绍
6.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提纲)
7.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8.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9.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