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学校定于第13周(5月27日至5月31日)组织开展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
(一)听取学院本学期自查情况汇报。学院从四方面进行汇报,包括:学院自查开展情况(须结合审核评估整改介绍)、存在的主要问题、学院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对学校的工作建议。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并用ppt汇报。
(二)检查本学期理论课教学档案。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学生作业、教师辅导答疑记录等过程性材料。每个抽检专业核心课程2门,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抽1门课程,每门课程抽2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每次作业各提供5份。检查用表为附件3《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和附件4《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
(三)检查本学期实验课教学档案。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日历、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报告等教学资料,查阅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日志,了解实验课开出率(按教学计划应开实验课/实际开出实验课,含课程实验)等情况。每个学院抽检1门实验课各1个教学班。检查用表为附件5《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
(四)检查本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档案。检查实习计划、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总结等档案材料,电子材料在校友邦检查。课程设计重点查看任务书、指导书、报告批阅。每个专业抽1门课程各1个教学班。检查用表为附件6《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环节质量评价表》。
(五)抽检试卷袋。每个专业抽检专业核心课程2门,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抽1门课程。每门课程提供连续两次考核的试卷袋,各提供1个教学班。检查命题审批表、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教学记录表、试卷质量分析表、成绩单等材料。检查用表为附件7《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
二、专项检查组织
专项检查由教务部会同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具体见附件1:《专项检查专家组分组与工作安排表》。专家组到各学院的具体检查时间,请专家组组长与被检学院教务员沟通安排。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专家组工作要求。①专家组检查完每一个学院,要向学院集中进行反馈。专家组需填写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和附件3~附件7的质量评价表,签名后一并交被检学院。②专家组组长需审核被检学院审核后的整改计划并确认签字。
(二)学院工作要求。学院按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自行抽取要专家组检查的教学档案。针对专家组检查指出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要研究改进措施,从两方面编制整改计划,对于能按学校现行教学管理制度即行整改的,明确具体完成时间;对于不能短期整改的,提出针对性对策和整改期限。在3日内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
(三)材料报送要求。5月31日前,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的电子可编辑版发送至jxzlbzk@gdou.edu.cn邮箱:
①将各专家签字后的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合并成一份完整的电子可编辑版记录表;②学院整改计划。③学院汇报ppt。
并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教务部质量保障科(行政楼521室):
①专家组成员签字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及相应的质量评价表;②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整改计划。
(四)整改跟踪检查。有关整改情况待下次专项检查时进行跟踪检查。
联系人:陈磊,办公电话:2383172。
附件:1.专项检查专家组分组与工作安排表(另发)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专家组)
3.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
4.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
5.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
6.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环节质量评价表
7.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
教务部、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