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现将《中歌艺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3年6月3日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教 务 处
教务处【2013】2号
中歌艺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一、课程分类与课程系数
(一)课程分类
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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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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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学时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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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类专业基础课、专业任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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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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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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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舞蹈专业技能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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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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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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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美术专业技能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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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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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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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音乐专业个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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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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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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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音乐专业个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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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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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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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音乐专业个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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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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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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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器乐、声乐伴奏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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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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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舞蹈伴奏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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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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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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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电子钢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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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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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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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视唱练耳、乐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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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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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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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美术专业史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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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自然班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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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学时已包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命题及改卷等工作量。
2、各类专业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也称“大课”,是以教师讲解为主,学生课外自主学习为辅的课。
3、专业技能课,是指课堂以教师指导为主,学生动手、练习为辅的课。
4、自然班:舞蹈、美术、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以25人左右为一个自然班。
(二)合班系数
1、2个班合班为1.1;
2、3个班合班为1.2;
3、4个班合班为1.3;
4、5个班合班为1.4。
(三)合唱课:
1、2个班合班为1;
2、3个班合班为1.2;
3、4个班合班为1.3;
4、5个班合班为1.4;
5、6个以上的合班1.5。
二、音乐系专业课程分类教学
(一)声乐班
声乐课: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前25%的学生,下学期实行“一对一”上课,每周两节课;其余学生一般实行“一对三”上课,每周两节课。
钢琴课:一般实行“一对十”电钢琴授课,每周一节课。
(二)钢琴班
钢琴课: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前15%的学生,下学期实行“一对一”上课,每周两节课;其余学生一般实行“一对十”电钢琴上课,每周三节课。
(三)音教班
声乐课:实行“一对三”授课,每周一节课。
钢琴课: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前10%的学生,下学期实行“一对一”上课,每周一节课;其余学生一般实行“一对十”电钢琴上课,每周两节课。
三、实习类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毕业实习:4×学生人数
(二)毕业论文:8×学生人数
(三)住宿在校内的实习:20×自然班数×实习计划周数
(四)住宿在校外的实习:23×自然班数×实习计划周数
(五)一个基本班(25人左右)一般由一名教师全面负责该班在实习期间的教学指导和管理工作(包括纪律和安全等)。
四、外籍教师翻译工作量计算办法
外籍钢琴教师的翻译工作量,按被翻译课程一位教师授课标准学时数×0.5计算。
五、正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课时计算
学校核拨给学院的教学工作量不考虑职称系数。在不超过学校核拨课酬总额的前提下,艺术学院可根据实际确定副教授及教授授课系数。其中,艺术设计系的正教授标准学时系数由0.9提高到1.0;音
乐系正
教授的专业个别课标准学时系数由0.7提高到1.0,副教授的专业个别课标准学时系数由0.7提高到0.8。
六、教学工作量统计
各系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保证每位教师的课时量每周达到12个标准课时,每月达到48个标准课时;因特殊原因达不到该标准的,学院和系要安排适量其他工作,完成任务后可发月基本工资,否则按未完成工作量的比例扣除基本工资。
七、其他事宜
周三下午是全体教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时间,一般不排课,若特殊情况确需排课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须经系、院领导批准同意。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中歌艺术学院负责解释。